法治大讲堂 | 拔节孕穗,法伴青春
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、卫生与健康的重要论述,落实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,重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对于学生成长的重要意义,2022年3月24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·教育部“法治进校园”全国巡讲活动系列课程在南开两江中学范孙礼堂开讲。本次法治大讲堂主题为“关于性侵害,我们可能不了解的那些事”。
主讲嘉宾:罗文磊
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公室主任、四级高级检察官、“莎姐”青少年维权岗副主任、全国巡讲团成员。
大多数人总有这样的固向思维:性侵害总是发生在漆黑的夜晚、拥挤的公交、偏僻的小径......事实上,对于身边的人,不论男女,都不能掉以轻心。罗检察官列举真实案例,指出了同学们存在的思想误区。
罗检察官表示:人与人之间保持真诚、适度的交往,多数人都是善良的,不必过于紧张。同时也建议同学们与人交往时要把握好度,少与异性独处一室,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。
在日常生活中,同学们要提高警惕,不以外表判断好坏、面对威胁拒绝软弱、远离危险的人和事、网络上不暴露自己的隐私,从而有效防范性侵害。
随后,罗检察官从法律角度指出性侵害的严重性、危害性。 他强调:“当不幸遭遇侵害,无论受害者还是身边的人都不要陷入固有的观念中,要帮助受害人,谴责加害人,共同营造性别友好的环境。受害人一定要向成年人寻求帮助,无论父母、亲戚、老师或者警察,直到有人愿意相信你,帮助你。”
最后,罗检察官向同学们寄予殷切期盼:“处于青春期的同学要学会自律,加强自我管理;学会尊重,明确行为界限;勇于担当,学会责任承担。以青春之我,成就健康美好的人生。”
拔节孕穗,法伴青春。希望同学们能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了解青春期基本知识,学会自我保护,客观认识和对待自己,学会欣赏和宽容他人。
学生感言
以前,我们一谈到“性”,就感到浑身不自在,但这其实是一个我们应该严肃看待的话题。通过这次的讲座,我意识到了“性侵扰”离我们并不远,很多案例都是熟人犯罪。更让我痛心的是犯罪发生之后,旁人对于受害者的言论,让受害者经受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,让他们不再展露笑脸。
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,我们应该提高警惕,尽量少与异性单独相处,别人做出了一些越界事情的时候,要及时告诉对方,不要让坏人有可乘之机;当对方威胁你时,要及时报警,不要忍气吞声,将话语埋藏在心里。
我们是绽放的花朵,不要让人将花瓣摘下。
——冯同学
“性”这个字在许多学生眼中是一个不能随便提起的禁词,所以许多学生对性侵害并不了解,以至于深受其害。通过今天的讲座,我明白“性侵害”并不只是身体接触,有些不雅的言语也会构成性侵害。性侵害能通过多种途径施行,所以我们更应时刻保持警惕,自己的身体自己做主。无论男女都应具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。
保护好自己,检举他人的不良行为,便是我们现在可做,且必须做好的事。愿受害者能走出伤痛,愿世间再无风雨。
——杨同学